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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海阳港区东作业区 1#、2#通用泊位工程

发布时间:2023-03-20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烟台市翔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阳市港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烟台港海阳港区东作业区 1#、2#通用泊位工程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烟台港海阳港区东作业区 1#、2#通用泊位工程

2.项目承建单位海阳市港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海阳市。

4.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建设 2 个 5 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 425 万吨,岸线总长550米。

5.项目整体总投资13.6亿元。

6.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拟于2025完成。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海域、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以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烟台市翔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5953531532

电子邮箱:97298504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烟台港海阳港区东作业区 1#、2#通用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期限

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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