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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城镇垃圾转运站

发布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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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阳市城乡环卫计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发城镇垃圾转运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海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山东省海阳市城乡环卫计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发城镇垃圾转运站)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省海阳市城乡环卫计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发城镇垃圾转运站)

建设单位:海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建设地点:发城镇309国道昌水河西桥北侧
公示时间:2021427-2021526(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1396383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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